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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需持两次核酸检测证明应考

时间:2021-10-26   作者:河北信息中心   来源:河北日报    

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。根据河北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,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:

  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“冀时办”下载“河北健康码”,每日打卡,如实填写个人信息,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。持“河北健康码”非绿码,考前 14 天内有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,或考前14 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,持7日内和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,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。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,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动,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;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、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。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、准考证、“河北健康码”绿码,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《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》。在大中专院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,还需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《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》。10月25日准考证开放打印,请考生通过准考证确认考点信息。

  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,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。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、体温低于37.3℃。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,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,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。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,不扎堆、不驻留,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;考试结束后,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。

 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,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。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,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,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,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,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。

  为落实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要求,石家庄、秦皇岛、邯郸、保定、张家口、承德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考区在各大中专院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,须另外提交以下证明:考生为在校生的,持学校出具的《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》入场考试;考生为社会考生的,持7日内(采样日期24-30日)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、地点,到所属考区设置的检测点免费检测,也可自行赴当地检测机构检测。到免费检测点检测的考生,须对照自己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、按考区安排的时段及要求参检。

  《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》《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》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每科目一份,每次入场提交,可以是复印件,请考生提前准备。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。

  按考务规定,入场时,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,请考生主动配合,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,避免无意识违规。

  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,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,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除设置大中专院校考点外,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,部分考区还在县(市)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,考生考位由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。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,了解考点地址、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,提前熟悉考点环境,安排好食宿及行程,避免因雨雾天气、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。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,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。(河北日报记者 马利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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