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资源
  • 2022-06-21  阅读:14480  评论:0

    河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完成省级核查

     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近日河北省已全部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169个县级调查单元成果的省级核查。 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,主要内容是依托最新的遥感影像数据,通过县级实地调查,省级、国家级核查,及时掌握全省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现状变化情况,及时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,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6-10  阅读:13199  评论:0

    河北:违法占用土地只要涉及耕地都按最高裁量标准予以罚款

     6月9日,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《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》和《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为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提供了全方位依据和遵循。  裁量办法和基准凸显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明确提出,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、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6-09  阅读:12279  评论:0

    河北省加强煤矿雨季“三防”责任落实

    我省加强煤矿雨季“三防”责任落实  近日,省应急管理厅印发《全省煤矿雨季“三防”工作方案》(三防,即防洪、防排水、防雷电),全面加强河北省煤矿雨季水害防治工作,切实压实汛期煤矿水害防治责任,把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头、落实到现场,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。  工作方案要求,各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6-01  阅读:13866  评论:0

    6月1日起,河北省进入汛期

    6月1日起,河北省进入汛期。笔者从省水利厅获悉,今年以来,围绕安全度汛,全省各地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把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摆在水利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,提前排查整治妨碍行洪问题,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,加快水毁工程修复,修订各类防汛方案预案,到目前,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。  河北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责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5-25  阅读:11078  评论:0

    河北今年已有51个城中村安置房项目竣工

   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是今年河北省20项民生工程之一。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,今年以来,河北省城中村改造有序开展,全省计划完成148个城中村安置房建设。截至目前,51个城中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已竣工,其中24个已交付,惠及群众3520户。  在推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,省住建厅重点在“包、保、促”上下功夫,推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5-13  阅读:12087  评论:0

    永定河首次实现春季全线通水 与京杭大运河"世纪交汇"

    5月12日下午,随着天津市北辰区屈家店枢纽开闸放水,补水水头抵达永定新河,标志着永定河865公里河道如期实现1996年以来第二次全线通水,这也是永定河自2021年全线通水后,首次实现春季全线通水。此次永定河全线通水,还实现了与京杭大运河的“世纪交汇”,再现近百年来首次“两水汇合”的景象。5月10日12时40分,永定河补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5-10  阅读:11099  评论:0

    未雨绸缪,河北省打出防汛备汛组合拳

    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,汛期即将到来,预计河北省今年降水比常年偏多,灾害风险形势严峻。  如何防汛备汛?河北省在灾害救助方面做了哪些准备?如何应对地质灾害险情?记者近日采访了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。  七方面落实落细防汛备汛措施  河北地处海河流域,境内分布漳卫河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4-29  阅读:11471  评论:0

    京杭大运河全线通水 入河北省南运河水量达0.85亿立方米

    4月14日,京杭大运河启动2022年全线贯通补水,4月28日实现全线通水。截至4月28日8时,入河北省南运河水量达0.85亿立方米。全线通水期间,河北省预计置换50万亩耕地地下水灌溉用水。  根据水利部联合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四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京杭大运河2022年全线贯通补水行动方案,今年4月至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4-24  阅读:11220  评论:0

    今年3月底河北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同比回升5.18米

    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,近日印发的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情况通报显示,今年3月底,全省浅层和深层超采区的地下水位同比均为回升。与2018年同期相比,全省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回升1.85米,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回升5.95米。  3月底,全省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9.81米,与上年同期相比回升2...  阅读全文>>
  • 2022-04-07  阅读:13439  评论:0

    河北省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

     2022年3月30日,省林长办公室发出《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》,全文如下。 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》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》精神,构建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源头治理、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,...  阅读全文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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