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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份“诉前调确”裁定书 开启诉源治理新篇章

2022-08-10 17:52:16

近日,运河法院出具首份“诉前调确”民事裁定书。据了解,该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。被告自2019年5月份开始租赁原告厂房用于生产经营,但自2020年11月底起就不再按约支付租赁费,经原告屡次催要,被告仍拒不支付,原告无奈诉至法院。

收到诉讼材料后,立案庭工作人员依据案件情况,迅速将该案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分流至南陈屯调解室,同时委派调解员对该案展开诉前调解工作。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了解到被告确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、资金紧张,但对于应当支付的租赁费用并无异议,调解员综合考量被告履行能力等因素后,制定调解方案,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。随即,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,经审查后出具了首份“诉前调确”民事裁定书,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。

相比诉讼程序,诉前调解突出“调”字,弱化“裁”字,程序上更加灵活,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低成本、更高效率、更为便捷的优势。“诉前调确”案号推开后,开启诉源治理新篇章,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。下一步,运河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,深化诉源治理,加大诉前调解力度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高效便民的追求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作者:河北信息中心    来源:河北信息中心    阅读:14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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